安各以为的,一个叛逆期志同道合的闺蜜,一个不懂事时有些欠打的发小,一个被自己救了一命后就成为朋友的人……

    并非如此。

    年幼的、被她从那帮私生子手里救下的季应,再看到她眼角下留的疤,低低说出“谢谢”时……

    【这个女孩愿意为我破相】,他其实没有半点歉意,只有欣喜若狂。

    一无所有,阴暗暴躁的家伙,突然发现,有个无比明朗的女孩愿意为自己添上伤口——

    继母那个千娇万宠的女儿,连脸上被画了一道蜡笔,都要哇哇大哭呢。

    可她脸上挂着血、手上断了一片指甲、眼角下添了一道永远去不掉的疤——

    为什么还能嬉笑着站在原地,一边啃着水蜜桃一边拍拍他的肩膀,轻快地说“哟,你总算学会说谢谢了”呢?

    树影摆动,蝉鸣嘈杂,对面的小火球真漂亮啊。

    于是喜欢的心情疯狂发酵,独占欲像泥泞的蛇钻进地底。

    危险的、阴暗的、炽烈的爱慕。

    这个人从小就站在我身边。

    那么,她就该一辈子站在我身边。

    季应喜欢安各眼角的疤痕,那是因为他留下的疤痕。

    季应迫切想给安各添上更多的疤痕——所以怂恿她喝酒,带着她酒后飙车,还通过杨兰兰的手递给她香烟——

    因为那都是他的习惯,所以也想让最喜欢的人染上。

    他最喜欢的人,他最渴望拥有的人,当然必须只能和他站在一起——不管是习惯,还是人生选择,他们必须始终在一起。

    他不相信婚姻,她也不相信,所以不会束缚彼此,各自乱玩追逐异性解决需求;

    他最喜欢最喜欢她,她那副过于凌厉的模样也没有男人会喜欢,于是迟早会默契地在一起;

    他家世与她相当,权势财力样貌都不缺,哪怕是商业联姻也最相配,而且安家季家迟早会联姻的;

    况且她无比宽容、冷静可靠、细枝末节的小事都不会计较——她独一无二,她比他曾交往过的每一任女朋友都要体贴,那些虚有其表的女人一旦陷入恋爱就开始无理取闹、要人哄要人宠、麻烦又离谱——

    季应烟瘾严重,亲昵时最喜欢把烟雾吐在对方脸上,但那些女孩总会皱起鼻子,嘟嘟哝哝地撒娇,带着几分抱怨说,好臭好难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