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他从未向妻女反复强调过、也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忽略的事实——洛安并不贫穷,他只是习惯节省那些自己认为不必要的开支,但“在中州各处购置安全屋以供自己休整伪装”明显是很必要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可以做到连啃三天的馒头就咸菜,也可以在商场眼也不眨地买下那件同款外套,为了代替妻子赠送的贵得吓死人的纪念日礼物——豹豹不会发现他出差时吃没吃好,但她一定能发现她的纪念日礼物上沾着人血、扣眼里还插着半根怎么也拔不出来的大拇指。

    洗不掉血味的衣服扔了一件再买一件新的,洗不掉血味的房子就暂留片刻再去下一个,全是必要花费,因为他绝不能让豹豹知道。

    天师是再危险不过的职业,可洛安能隐瞒十年之久,直到他自己开始坦白才露馅,绝不是靠“凭运气赌一赌”“指望妻子粗心忽略”办到的。

    ……今夜也同理。

    因为离家最近的安全屋还飘着那天和红影打架留下的血腥气,发现豹豹竟然带着洛洛在身后跟踪后,洛安犹豫数秒,便把目的地换成了槐树内的小胡同。

    他要把小斗笠安置在隐蔽又安全的地方,就不能是临时找的酒店,也不能还给姐姐,必须在自己的私产中做选择,也就是“在众多秘密房产中选一套相对正常的展示给妻女,让她们放心”。

    这条小胡同就是他故意暴露给她们看的地点,和小斗笠说话时,也特意表现出“我只私底下购置了这么一套私产,是我唯一的小秘密”意思。

    因为洛安仔细考虑后觉得,这套私产,绝不会是什么大问题。

    妻子自己除了那栋房子,也在世界各地拥有数不清的豪华别墅、游轮、海滩与停机坪,不是吗?没人规定他不能拥有自己的房产。

    至于那些偷偷在首都各区购置的连墙纸上血迹都没弄干的荒僻小屋,衣柜里塞满浸透血与汗的同款服装,垃圾桶里还有没能粉碎干净的肢节肉块……

    相比较起来,私底下一套用于养老喝茶的个人房产,要正常和谐许多吧?

    目的正常,外表正常,那条胡同里的小院只摆了几件使用频率极低的家具,内部环境也查不出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况且,就这段时间和妻子交流的结果看,她很介意他“如果将来分居就如何如何”的想法,那提前把这处房产暴露出来,也方便进一步解释“我不是想要离开你,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未来的事谁知道”

    洛安已经在绿海之行中学到了深刻教训:一味遮掩只会露出更多破绽。

    要同时处理好妻子的视线与小斗笠的下落,暴露出这处干净和谐的小胡同是最佳方案。

    ……他本以为。

    妻子和女儿吵吵嚷嚷地奔过来或撒泼或干嚎时,他还觉得,一切如同预期,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抱住之后挨个哄哄,再安置好小斗笠,带她们俩回家后一人泡杯热奶茶塞手里,再补充几句“我只是这么想象”“我没有要丢下你们的意思”“我只是曾经有段时间胡思乱想”“我以后绝对不会住在这里”……

    反正什么好听就说什么,洛安哄人哄得按部就班、条理清晰。

    很快,当女儿床头柜上最后一盏小台灯熄灭,他便处理完了所有爆发的抗议。

    女儿终于不甘不愿地开始打哈欠,合上沉重的眼皮,睡前还在嘟哝“爸爸周末一定要带我去看那个臭小鬼,我一定要打回来”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