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林是很重视二创文化的。

    二创,本身就是一种宣传,是文化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其实有很多的二创作品,它是很破圈的,比如说坤流,其作品质量高得离谱,某噼哩噼哩站的二创更是达到了千万播放。

    鬼知道,那些“坤坤粉丝”里有多少人切开来是黑的。

    而坤也被称为“黑白通吃”的偶像。

    所以罗林决定,在合同里就加入二创的相关条约。

    什么意思呢?

    可以二创。

    但是要给原作者分钱,而且是固定的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把这个情况给他合理化。

    网文也是类似的。

    前世也是如此,很多的同人作者,对吧……一边骂唐三,一边写人家的同人作品。

    一边骂,一边靠着人家的热度赚钱。

    然后赚到的钱还要分十分之一给唐三。

    这属于是现实魔幻主义了。

    看似黑子。

    实则白子是吧。

    总之。

    罗林鼓励二创。

    小说可以写同人。

    音乐可以翻唱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自由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