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去老爹那吃饭,出发的时间已经宽限了。他们在宫里搞不定,那就拿到宫外的林家铁匠铺,人多力量大嘛,铁定能搞定的。李孝承也不怕这些人偷了配方,因为黑火药这种大杀器,没有理论支持的情况下,就算给你这几样东西,你都搞不出来。可别觉得这东西简单。李孝承让林兰和李明月当壮劳力,手把手教了很多东西。当然,最关键的配比,只有他一个人知道。第二日一早,李孝承就被兴冲冲的李明月叫了起来。“三哥啊,这都什么时辰了,你个大懒猪还不起床,赶紧去厨房给我做早餐,我的肚子都饿扁了。”李明月揉着肚子,苦着小脸儿嚷嚷道。李孝承无奈的睁开双眼,心里老大不乐意了。不管是前世和今生,他都没有早起的习惯。可是赶上了这么刁蛮的小妹,他又有什么办法呢?甚至,在李孝承的眼里,这都不是小妹了,和自家女儿都没啥区别。前世,李孝承虽然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大叔,但却没为人父,在看到李明月后,心中还是产生了一些父女情节的。不过,这并未让李孝承感觉不好意思。正所谓,老嫂比母,长兄如父嘛。他这个当三哥的,把小妹当成女儿宠,没得任何问题。即使拿到朝堂上议论,他也能挺胸抬头。“小妹呀,这辈子当你哥,我可真是受了大罪呀。”李孝承嘟嘟囔囔的起床,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。毕竟是古代嘛,也没有洗面奶,牙刷,牙膏,擦脸油什么的。用清水和皂角洗了把脸就完事了。长头发也不可能天天洗,否则,这一上午就不用干其他的事情了。这里还要提一句,古代人的头,通常都是五六天才洗一次,而且洗护用品非常的原始。可想而知,头发上得有多少油,多少只跳蚤啊。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人都喜欢戴帽子的原因。能包裹住一些气味,同时遮丑。洗漱完的李孝承终于清醒了过来,在李明月的催促下进了厨房。三下五除二搞好了蛋糕和奶茶。早点嘛,简单吃点就行。那些太油腻的,对身体也不健康。不过,这对李明月来说,已经相当满足了。“小兰拿着,这个是给你的。”李孝承将一块蛋糕和一杯奶茶递给了林兰,柔声说道。他准备吃两个煮鸡蛋就够了。蛋糕,奶茶这种东西,前世他吃的太多了。说句不好听的,哪怕这一辈子不吃,他也不想。毕竟是男人嘛,对甜品的执念也没有那么深。倒是对酒肉没有太大的抵抗力。不过,现在这个时代的白酒,实在是太难喝了。甚至,都不能称之为酒,而是加工粗糙的醪糟汁儿。酒是绿色的,而且上边还有很多漂浮物,李孝承看一眼都觉得恶心的,哪能下得去口?“切……”李明月见李孝承将另一块蛋糕递给了林兰,翻了个白眼儿,嘀咕了一声儿。“三皇子殿下,这太贵重了,我昨日尝了鲜儿就可以了,还是留给公主殿下吧。”林兰低着头弱弱的说道。“给你的你就拿着,再说了,蛋糕和奶茶吃多了会发胖的,小妹,你不想变成圆滚滚的小胖子吧,那可就不可爱了,父皇喜欢贴心的小棉袄,可不喜欢臃肿的厚披风。”李孝承说道。“本公主才不会胖呢,哎呀,你给就给呗,我又没说什么,而且,这些我也够了,对了三哥,我听说二哥回来了。”李明月说道。她受母亲的影响,喜欢琴棋书画,但自己没那天赋,十五六年也没写出一首像样的诗,没画过一幅入眼的画。但张婕妤毕竟是大家闺秀,要求李明月必须学习琴棋书画。哪怕学不会,也要做到略懂。所以,一直让她和二皇子李元杰一起玩儿。毕竟,李元杰的文采是宫内公认的,甚至在整个大黎,名声都很响亮。刚开始接触,李明月对这位文采斐然的二哥还是有些崇拜的。可日久见人心,接触的时间长了,她发现了很多二哥不为人知的事情。这个人就是个伪君子,表面一套背后一套。甚至,李明月感觉,他的文采完全被外界夸大了。平时写的那些东西也不咋样啊。如今,三哥强势崛起。二皇子李元杰在李明月心中的地位,更是下降了一大截。“哦,回来就回来呗,我跟他又不熟。”李孝承无所谓的说道。“三哥,二哥之前不是总来找你吗?虽然你们间的关系不好,但也不能说不熟吧,而且,他这次回来,是要参加京城一年一度的诗会,到时候,那个徐潇月也会去的。”李明月说道。“诗会?徐潇月?没什么兴趣。”李孝承摇头说道。他还真没撒谎,确实没任何兴趣。之前就说过,李孝承作诗,只不过是个意外而已。谁能想到,他给卖参老翁写的诗,竟然被徐公公看到了。后来,到了父皇的桌案上,父皇还拿到朝堂上炫耀。要是没有这事儿,李孝承一辈子都不会表现出他诗文上的才华。不对,不能说是才华,应该说是文抄公属性。穿越到这个世界,李孝承的目标已经定下来了。饮马瀚海,封狼居胥,这是每个男人的梦。舞文弄墨什么的,连个爱好都算不上。甚至,李孝承还在心中有那么一丢丢的羞耻感。文抄公可不是那么好当的,把人家的成就拿来自己用,多少会受到内心的谴责。再说徐潇月,退婚的那一刻,他们之间的缘分就尽了。《斗破苍穹》李孝承还是看过的,炎帝和纳兰嫣然,纠葛一生。最终虽然没有了恨,但是也没有修成正果。倒是被一条蛇捡了便宜。好马不吃回头草,李孝承已经把徐潇月当成了陌路人。最起码现在为止,徐潇月在李孝承心中连林兰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了。就是不知道,李孝承的心中所想被那位高高在上的徐才女知道了,会是何种表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