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不一样,那个没您这個快!”

    贺老爷子喝了口酒,对胖老板说道:“你去给金不换置办一口棺材吧,这家伙姑且算是一条汉子,总不能让他连个躺的地方都没有。然后,你就带着小兰子出去躲几天风头,不要再掺和这个事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,让那小子给跑了。不过,我在他身上留了点东西。”

    全面,但不够高端。

    听王云霄这样说,贺老爷子表面上不高兴,心里其实还是挺美的,毕竟那是大总统编出来的书。于是咳嗽一声正色说道:“教你千里寻踪伱不学,那你就凭自己本事去把那小子的下落给我找出来吧,不要惊了他,咱们还得顺着他这条线往上面摸大鱼呢。等你找到人,我再考虑要不要教你。”

    “行!”

    <divclass="contentadv">王云霄跳下炕头,拎起包袱就往外走。

    等他出去,胖掌柜看了一眼自己闺女,忍不住笑道:“师父啊,你是在哪儿收的这个小师弟?有这种胆色的人物我许多年都不曾见了。不知道他娶没娶亲,您帮着给小兰子撮合撮合?”

    贺老爷子看了一眼脸色羞红的贺兰,摇头道:“你闺女从小就长在县城里,能见过什么好男人?跟她娘学的那点皮肉本事,找男人容易,想找好的……我看难咯!”

    贺兰虽然不说话,但一脸不服气的样子。

    年轻人难免叛逆,而年轻的女人在这方面尤其自信。

    男人,呵……

    王云霄并没想过要学什么千里寻踪术,虽然听起来很厉害,但实际上这玩意的原理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人的嗅觉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,香味与臭味的区别也许只有一线之隔。比方说抹香鲸的粪结石到人类这里就变成了龙涎香。又比方说明知道自己拉屎是臭的,擦完屁股之后还是忍不住要闻一下手指……

    刚才贺老爷子拿出传国玉玺的时候,王云霄就注意到那上面似乎抹了一层不知名的油脂。正常情况下人对这种油脂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不敏感的,但只要稍微刺激一下自己的嗅觉,就能分辨出这种特殊的气味。

    剩下的就全靠自身天赋。

    气味很容易在空气中挥发,除非是拥有狗一样灵敏的鼻子,否则很难捕捉到别人留下的气味痕迹。

    王云霄恰好就有这个本事。

    相比较传国玉玺上的那个味道来说,人皮上的尸臭味明显更容易辨认。

    只要今天晚上不下雨,想找到那个人皮画匠的落脚点并不是难事。

    真正难的是接下来怎么办。

    贺老爷子之所以选择只带王云霄回来办事,而不是把这件事汇报给秦向东,就因为这件事的复杂程度已经超出了警局的处理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