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月桐回到公寓时,於毓敏正端着一碗粥从厨房里走出来。

    “回来了,时间刚刚好,快过来吃吧。”於毓敏说,看到於月桐面红耳赤的样子又问,“你爬楼梯上来的吗?”

    於月桐口乾舌燥,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。

    刚才徐宸熙走出电梯後又在电梯门即将合上之际伸手拦住,然後闯进来一把抱住她劈头盖脸地吻了一顿,吻到彼此都快断气才肯甘休。

    这家伙,十年如一日地喜欢强吻,劲又大,她只能在被占完便宜後骂句无赖再踹他两脚。

    这一刻,不用照镜子,她都知道自己脸上的红晕肯定蔓延到耳根和脖子了。

    於月桐尽量镇定自若地说:“我倒完垃圾後绕着社区跑了两圈。”

    一说完她就为自己的蠢话感到懊悔,谁会穿一双尖头鞋去跑步?

    於毓敏笑道:“晨跑要慢慢的,不能太急。”

    於月桐敷衍地笑了笑,低下头换鞋,却被一抹十分抢眼的蓝sEx1引了眼球——只顾着赶紧送他离开,忘记把拖鞋放进鞋柜里。

    平时於月桐会把鞋子分两个地方放,经常穿的就直接摆在踏脚垫上,不常穿的就放鞋柜里。这双男士拖鞋是於毓敏专门为乔雅军准备的,哪一天他过来看於月桐的话就可以穿。

    等等,徐宸熙的鞋子……

    於月桐顿觉脑袋一片混沌,暗暗祈祷於毓敏进门的时候什麽都没有看见。

    她蹲下身子,用整个身躯挡住拖鞋,把自己的鞋子放进鞋柜里时顺势将蓝sE拖鞋也放了进去。

    於毓敏似乎没注意到,又进厨房盛了另一碗粥。

    喝粥时,母nV两人闲聊了些家常,无非是关於生活和工作,聊着聊着於毓敏提到了音乐会。

    於毓敏年轻时曾是上海交响乐团里的大提琴首席,但左手手腕神经断裂过後就再也没有登上舞台,退居幕後当大提琴老师。

    “你下个月月初有没有空?陪我去听一场音乐会。这几年都是雅军陪我去,每次他都听到快睡着,真难为他了。”於毓敏说着便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於月桐说:“可以,策展方案只剩一些细枝末节,下周能弄完提交上去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到时回家吃晚饭,然後我让雅军开车送我们俩去音乐厅。”

    於月桐点头:“好。”

    早饭过後,於毓敏没久留,向於月桐叮嘱了一番如何烹饪她特地买来的菜肴後便动身回家。